【今日默想禱讀經文】民 31:1-3

耶和華吩咐摩西說:你要在米甸人身上報以色列人的仇,後來要歸到你列祖那裡。 摩西吩咐百姓說:要從你們中間叫人帶兵器出去攻擊米甸,好在米甸人身上為耶和華報仇。

【今日信息】報仇與報應 By Rev. & Dr. Andrew Tsai

 今天的故事是承接自民數記25章的最後一節。

『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你要擾害米甸人,擊殺他們;因為他們用詭計擾害你們,在毘珥的事上和他們的姊妹、米甸首領的女兒哥斯比的事上,用這詭計誘惑了你們;這哥斯比,當瘟疫流行的日子,因毘珥的事被殺了。』(民 25:16-18)

 故事的起源是因為米甸人巴蘭,受了摩押王巴勒的賄絡,想要作法咒詛以色列人,但是神保護以色列,不容巴蘭向祂的百姓咒詛,所以神就把所有的咒詛都轉成祝福,來祝福以色列人。

 巴蘭知道他沒有辦法咒詛以色列人,所以他就給摩押王出個計策,只要用美人計,去引誘以色列人犯淫亂的罪,那你根本不需去攻擊他們,他們自然就會因為罪而被他們自己的神耶和華所擊殺,你可以不費吹灰之力,就能打敗以色列人。

 後來,真的在什亭這個地方的時候,以色列人因為巴蘭的詭計,以色列人中計被引誘犯了罪得罪神,遭受從神來的報應,發生瘟疫的肆虐而死了兩萬四千人。 人的天性就是會想要報仇,當人對你不好時,通常你也會對他不好,希望看到對方也要承受你所受的痛苦,那時你的心裡就會覺得痛快些。

但是聖經裡卻禁止我們報仇。

『不可報仇,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,卻要愛人如己。我是耶和華。』(利 19:18 )

 可是奇怪的是,今天的聖經裡,為什麼神會告訴摩西要向米甸人報以色列人的仇呢?

 有趣的是,今天所讀的聖經裡,出現了兩次的報仇,其實在原文的希伯來文裡,這是兩個不同的字,一個指的是「從人來的報仇」。另外一個指的是「從神來的報應」。

 在這裡我們要先來看兩個很重要的字,就是公平和公義。人所要的是公平,也就是我要你承受我所承受的痛苦,這樣才算公平。但是神講求的是公義。甚麼是公義呢?

 讓有罪的受罰,讓無罪的得賞。如果我們採取公平的方法,就是讓對方承受我所受的,那意思就是我也會承受對方所承受的,而且通常是我所受的比對方更難受;那這就失去了神的公義。

 所以神公義的方法是:
 
『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,你們的仇敵,要愛他!恨你們的,要待他好!』(路 6:27)
 
 這就說明神公義的原則,當你愛的時候,你的心中充滿愛的感覺,所以你是處在幸福的感覺裡。當你對人好時,你是心裡充滿愛,所以你是處在被愛的感覺裡,當然一開始不是感受到對方的愛,而是從神來的愛,因為愛是從神而來,當你去愛時,你就與神連在一起,神的愛就源源不斷的賜下來。

那你會問說,我的仇敵怎麼辦呢?他對我那麼不好,還可以享受我對他的愛,那豈不是很不公平嗎?我們看看神怎麼提到你的仇敵。

『親愛的弟兄,不要自己伸冤,寧可讓步,聽憑主怒;因為經上記著:主說:伸冤在我;我必報應。』(羅 12:19)

 當你對他好的時候,主就會去執行公義,這就是主的報應。報仇是從人來的,但是報應卻是從神來的。神不要我們去報仇,因為我們如果報仇,我們也要面對從神來的報應。

『報應』這個字,有兩面的意思,一個是正面的,一個是負面的。意思就是如果你做對的事,去愛人如己,你就會接受從神來的正面報應,但是如果你做錯的事,去仇恨人,去報仇,你就會與對方一樣,失去平安和喜樂,這就是就從神而來的報應。

 當我們談到愛時,需要注意愛的兩面性:

(A)愛的積極面:如果你希望人家怎麼對待你,你就是這樣的去對待人—就是盡量要去愛。

(B)愛的消極面:如果你不希望人家怎麼對待你,你就不要這樣對待人家—就是盡量不要去仇恨。

 所以,我們要把報應的事留給神去處理,因為神是公義的,祂必不以有罪的當成無罪的,也不以無罪的當成有罪的。所以神要無罪的人盡量去愛和饒恕,而要有罪得盡量去恨和不饒恕。神的兒女如果遵行神的命命,就能讓神的公義顯彰–透過饒恕和愛,把遵行神命令的人釋放出來在喜樂和平安裡。—也透過苦毒和仇恨,把不遵行神命令的人,關押在仇恨的牢隴裡。

 主啊!我不使用人的方法去報仇,我要遵行祢的命令,去愛我的仇敵,去做對他好的事。求祢賜給我足夠的愛,去愛對方。也有理性能擺脫受傷的情緒,去做對對方好的事。

Rev.& Dr.Andrew Tsai 蔡恩惠牧師
Bread of Life Christian Church in San Dieg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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