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day’s verse

雅 4:11-12

弟兄們,你們不可彼此批評。人若批評弟兄,論斷弟兄,就是批評律法,論斷律法。你若論斷律法,就不是遵行律法,乃是判斷人的。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,只有一位,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。你是誰,竟敢論斷別人呢?

By Rev. & Dr. Andrew Tsai

有一個姊妹剛剛參加完教會的聚會出來,招了一輛計程車。當她上車時,發現那台車裡掛著十字架,還放著福音詩歌,所以她就非常開心地跟司機聊了起來。她也熱切地跟司機分享她剛剛在聚會時心中的感動和得著。

這位司機先生聽完了姊妹的分享,一點也沒有興奮之情,還冷冷地跟她說,街上這麼多不信主的人,一些基督徒就是不知道要出來傳福音,光是聚在教會裡聚會,這樣的基督徒都沒有重生,他們都要面對神公義的審判。

接著他又說,他最討厭教會裡的人;他為了賺錢養家,哪有時間去教會聚會?教會的人就批評他說不上教會,就是不愛主,就是愛世界,這樣的批評讓他很反感,所以他就再也不去教會了。他認為他的計程車就是他的教會,在他的車裡誰也不能再批評他。

當他說得義憤填膺時,剛好有一個行人走過,司機趕緊踩剎車,衝口而出一句三字經,他罵那個行人沒長眼睛,想找死。姊妹就跟他說,是你不對,斑馬線應該要讓行人先走。司機更加生氣,就破口大罵,你知道個甚麼屁?我要讓行人先走,那我就哪裡都去不了。接著他就又開始大罵交通,還罵整個政府機關。

姊妹覺得很不舒服,於是就藉故趕緊下車。

「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,只有一位,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。你是誰,竟敢論斷別人呢?」

驕傲和自以為義,會讓我們成為喜歡論斷別人的人,喜歡把別人拿來與自己比較。

路加福音18:9-14,記載了一段故事如下:

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,藐視別人的,設了一個比喻,說: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:一個是法利賽人,一個是稅吏。法利賽人站著,自言自語地禱告說:神啊,我感謝你,我不像別人勒索、不義、姦淫,也不像這個稅吏。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,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。

那稅吏遠遠的站著,連舉目望天也不敢,只捶著胸說:神啊,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!

最後耶穌作了一個結論,他這樣說:我告訴你們,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;因為,凡自高的,必降為卑;自卑的,必升為高。

聖經說,論斷人的,必被論斷。我們論斷人只是我們個人的偏見和驕傲,但是當我們被論斷時,卻是落在神的手中,被神審判,這是何等可怕的事。

主啊!求祢賜給我一顆謙卑柔和的心,和一顆認罪悔改的靈,勒住我的舌頭,讓我不去批評論斷人,讓我的口單單只為了讚美祢。

Rev.& Dr.Andrew Tsai 蔡恩惠牧師
Bread of Life Christian Church in San Dieg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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