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day’s verse

來 9:24-28

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,乃是進了天堂,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;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,像那大祭司每年帶著牛羊的血進入聖所,如果這樣,他從創世以來,就必多次受苦了。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,把自己獻為祭,好除掉罪。按著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,死後且有審判。像這樣,基督既然一次被獻,擔當了多人的罪,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,並與罪無關,乃是為拯救他們。

By Rev. & Dr. Andrew Tsai

對於所有的基督徒而言,現今我們活在這地上,有一個最大的盼望,就是有一天能在天堂與主耶穌同在,直到永永遠遠。而這一天的到來,跟耶穌第三次的顯現有關。因為耶穌第三次的顯現,就會給這個苦難的世界,一個非常明確的救贖。所以我們渴慕耶穌的顯現,而這三次的顯現彼此有甚麼關聯,對我們有何影響呢?

這裡提及主耶穌有三種顯現,第一種是『在這末世顯現過一次』(26節),指第一次降世,道成肉身而言,原文該字為phaneroo,可譯為『榮顯』或『明顯』,因此字的字根乃是『照耀』。

第二種顯現乃是『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』(24節),指主耶穌升天後在神面前為大祭司而言,該字可譯為『自顯』,原文是emphanizo,有報告、述職、會見之意。

第三種顯現乃是『將來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顯現』(28節),原文是ophthesomai,此字字根是『發現』,因此可譯為『普顯』,普遍的被發現,指主耶穌再來時被全世界的人看見而言。

主耶穌第一次『榮顯』時是作先知,現在神前『自顯』是作祭司,將來要『普顯』作君王,而且是普世之主,萬王之王,祂的救恩完全,祂愛我們到底。

但是我們在世人面前如何『自顯』呢?別人在我們身上發現甚麼呢?我們的生活是充滿屬天的榮耀呢,還是恥辱呢?求主向我們顯現,使我們能反映祂的光輝,光照這個黑暗的世界。』――以上摘自蘇佐揚《原文解經》

主耶穌第一次的榮顯,是在兩千多年前的猶太地,我們不可能,也沒有機會看到,而第三次的普顯,有可能我們都已經過世,也可能看不到。但是這第二次的自顯,卻是每位基督徒都可以經歷到的,透過聖靈的澆灌,透過異象和異夢,我們都有機會能親眼見主。

『神說:在末後的日子,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。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;你們的少年人要見異象;老年人要做異夢。在那些日子,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,他們就要說預言。』(徒 2:17-18)

主耶穌自己也親口對我們應許,那些愛祂遵守祂誡命的兒女,不管你在何方,不管你生於何時,不管你是何身分,祂自己都要向我們來顯現。這是何等大的恩典和榮耀,那位創造宇宙萬物的神,祂的獨生愛子,願意為了你的需要,為了加添你的能力,來向祢顯現。

『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,這人就是愛我的;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,我也要愛他,並且要向他顯現。』(約 14:21 )

今天,在世界各地,已經有許多基督顯現的例子,特別是在回教地區,許多人因此而歸向了基督。我們聽了是何等的興奮,也求主向我們顯現。

主啊!我渴慕看見祢的顯現,向我這卑微的器皿來顯現。我感謝祢的應許,和祢的恩典。也謝謝祢那一次向我的顯現,給了我極大的力量和愛。

Rev.& Dr.Andrew Tsai 蔡恩惠牧師
Bread of Life Christian Church in San Dieg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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