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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17-生命在血中
第17章的1~7節提到任何被宰殺作為食物的牲畜都要帶到會幕,牠們的血和脂油要當作平安祭獻上;然後肉可以食用。這樣做並不是故意找麻煩,因為,那時候肉類並不是日常垂手可得的食物,而是節日才有的佳餚。這命令的目的是免得他們把(宰殺作食物的)牲畜的血獻給“鬼魔”(即樣子像山羊的鬼魔),那是當時十分流行的外邦偶像。
第17章1-20:27 提到以色列民生活的聖潔:贖罪日每年一次為全以色列民除去罪孽,使他們在神面前成為聖潔的子民;但為了使以色列民能過一個符合神要求的聖潔生活,神更頒佈日常聖潔生活的律例。
神為甚麼不許人吃血呢? 這條禁令可一直追溯到挪亞的時代。神禁止人吃血,原因如下:
(1)叫百姓必須與周圍各族有顯著的分別,因為吃血是異教的習俗。異教徒誤認為吃血可以吸取動物之精華,如力氣、速度等等,所以常常吃牠們的血。神的子民要倚靠祂,不是靠吃牲畜的血得力量。
(2)保持獻祭的象徵性。血象徵牲畜的生命,是代替罪人而流出的。如果吃血,便改變了獻祭贖罪的象徵意義,也消滅了獻祭的憑證。
(3)保護神的子民免受疾病傳染,因為許多嚴重的疾病是由血傳染而來的。
猶太人對這一條禁令非常認真,難怪人聽到耶穌說,人必須喝祂的血的時候,就厭棄祂。耶穌是神,又是必須為罪獻上的末後之祭,所以祂叫信徒與祂完全一致,合而為一。祂既要我們讓祂的生命進入心中,又要介入我們的生活。─以上摘自《靈修版聖經注釋》
主啊,謝謝祢成為那被宰的羔羊,為我們捨身流血,替贖了我們。如今,我們不需要獻牛羊,乃因祢成為了那隻羔羊。
Bread of Life Christian Church in San Diego
4-D Life, Devotion, Discipleship, Dedication, Destiny
Fulfill God’s Purpose in People’s Lif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