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今日默想禱讀經文】民 5:5-8

耶和華對摩西說: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無論男女,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,以至干犯耶和華,那人就有了罪。他要承認所犯的罪,將所虧負人的,如數賠還,另外加上五分之一,也歸與所虧負的人。那人若沒有親屬可受所賠還的,那所賠還的就要歸與服事耶和華的祭司

【今日信息】 如數賠還 By Rev. & Dr. Andrew Tsai
 
 民數記的英文名字就是數目(Number)。所以在民數記裡,我們要特別注意相關的數目,一切出現的數目,都有其屬靈的意義。因為我們的神是一位對數目非常清楚,作事一點都不含糊的神。

 當一個人犯罪得罪神時,如果他得罪神的同時,也虧負了人,那他就要把虧負的事項,換算成銀兩,用1.2倍來償還。也就是全額賠償以外,還須加上20%作為利息來賠還。

 如果這人得罪神的項目,不牽涉到虧負人,那他就要把虧負神的事,換成銀兩奉獻給事奉神的祭司,如此這人的罪才能得赦免。換句話說,如果有人在十一奉獻的事上,沒有照著做,那他就要連本帶利用1.2倍來償還給祭司。這就是如數賠還,做了這事才能不虧欠神。

 有一個人,不願按照規矩付稅,常常逃稅,被政府抓到,國稅局開出罰單給他,罰他當年逃稅的金額的十倍。他感到非常冤枉,於是他就上訴。法庭開庭時,法官問他有何冤?他說:我只逃稅5000元,竟被罰款5萬元,這未免太多了吧!

 法官就問他說,你已經賺錢多少年了。他說:10 年。法官就說,根據我們的經驗,一個人逃稅被抓到,他一定是從一開始賺錢就開始逃稅了;因為這是習慣,不會是第一次。我們罰你,只是本金而已,如果你不服,那我們就真正從十年前開始來計算,再加上利息好了。這個人一聽,就只好乖乖的交了罰金。

 今天我們不太敢去逃稅,但是我們卻常常去做得罪神和虧負人的事。比如逃掉奉獻,比如說謊話破壞人的名譽,比如背叛在上的權柄,比如偷公司的資源,比如偷人家的版權等等,這些罪在我們的眼中看來都不算一回事,因為很難被舉發,也沒人去追蹤。

 有一位韓國牧師,他所牧會的教會非常的大,因為他很有才幹,也出版了很多書,所以他非常富有。他在五十歲時因心臟病發死了,被天使提到天堂地獄去參觀。發現人在地上所做的事,在天上都有紀錄,而且都必須付代價償還。他非常後悔,因為看見他在天上一貧如洗。後來神憐憫他,使他又活過來,他馬上變賣一切,賑濟窮人,成為幫助貧窮人的傳道人。神多給了他二十年的壽命,他在世上活得完全不一樣。

 我們每個人幾乎都有房貸,我們一生努力,就是盼望在退休前能把房貸還清,好讓我們無債一身輕的過活。從來沒有一個人會相信銀行會免掉你的貸款,而不用去還債。

 但是你有沒有想過,地上的債我們都如此在乎數目,為什麼天上的債我們卻不在乎呢?莫非你像這位韓國牧師做見證說的,他雖傳講天國的道,但是心裡他卻不相信真有天堂和地獄,以至於他活得充滿對神和對人的虧欠。直到他真的上了天堂地獄,看到那些光景,才恍然大悟,趕緊用二十年來償還。

『你向耶和華─你的 神許願,償還不可遲延;因為耶和華─你的 神必定向你追討,你不償還就有罪。』(申 23:21)

 主啊!求祢赦免我的罪,我常得罪祢,虧負人。求聖靈光照我,讓我看到自己的罪,求祢讓我有機會在地上就來償還,不需要帶到天上去,再被加倍追討。求祢使我有能力來償還,好叫祢的公義顯彰。

Rev.& Dr.Andrew Tsai 蔡恩惠牧師
Bread of Life Christian Church in San Dieg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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