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10:1-3

亞倫的兒子拿答、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,盛上火,加上香,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,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, 2 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,把他們燒滅,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。 3 於是摩西對亞倫說:「這就是耶和華所說:『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,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。』」亞倫就默默不言。

【今日信息】 蒙悅納的祭司 By Rev.& Dr. Andrew Tsai

莊嚴盛大的奉獻禮還沒有結束,祭司剛剛開始執行新的聖職,一件干犯神的大事發生了。亞倫的兩個兒子用凡火在神面前獻祭,立刻受到死亡的刑罰,因為他們違反了神的吩咐。

一、祭司不蒙悅納的原因(1)

『亞倫的兒子拿答、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,盛上火,加上香,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,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』

「凡火」就是普通的火。不是從燔祭壇上取下來的。燔祭壇的火是神親自所點燃的,因此而成為聖火。在會幕的院子裡有祭司預備食物用的灶具。拿答和亞比戶可能就是從這裡取的凡火。在供職的第一天,拿答和亞比戶顯然沒有按規定,用了不是從銅壇上取下來的火。似乎他們也在早祭或晚祭以外的時間燒香。有些人認為他們是喝醉了,因為聖經在他們受罰之後,隨即列明不能喝酒的禁令。

二、祭司不蒙悅納的結果(2~5)

『 2 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,把他們燒滅,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。 3 於是摩西對亞倫說:「這就是耶和華所說:『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,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。』」亞倫就默默不言。 4 摩西召了亞倫叔父烏薛的兒子米沙利、以利撒反來,對他們說:「上前來,把你們的親屬從聖所前抬到營外。」 5 於是二人上前來,把他們穿著袍子抬到營外,是照摩西所吩咐的。』

這一個突發的事件,凸顯出一個已經存在已久的問題,就是祭司輕慢神的態度問題。神才剛剛頒布獻祭的條例,也才經過一個榮耀的獻祭,然而亞倫的兩個兒子,在身份和地位上位居高位的兩個人,顯然地,他們自己的順服和敬畏之心,並沒有與他們的身份相等,於是在一次獻凡火的事件中,馬上被神擊殺。

身為父親的亞倫面對這一個突然死了兩個兒子的現場,顯然地他既感到悲傷,又感到害怕,因為他認識到這個事奉的危險性。在屬靈上,身份和地位一定是與責任息息相關的。 亞倫懦弱縱容的性情是這次不幸的根源。想到幾個月以前自己的軟弱,他一定深感不安。的確,神已赦免了他,悅納了他的贖罪祭;但他沒有借著悔改消除他軟弱的後果。他沒有採取相應的步驟。

三、祭司蒙悅納的原因(6~15)

『8 耶和華曉諭亞倫說: 9 「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,清酒、濃酒都不可喝,免得你們死亡。這要做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, 10 使你們可以將聖的、俗的,潔淨的、不潔淨的,分別出來, 11 又使你們可以將耶和華藉摩西曉諭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訓他們。」』

祭司表面來看是做獻祭的工作,但是其實他們主要的工作,就是「作抉擇」,分別那些是聖的、俗的、潔淨的、不潔淨的;若在這些事情上犯錯,就會引起神的震怒,導致犯罪者死亡。

清酒和濃酒會麻木人的感官,使人不能辯別是非、聖俗、潔淨與不潔淨的。因此這兩個兒子拿著凡火進入聖所。他們當時看不出區別。這種區別人是看不出來的。火就是火,難道不是嗎。但神所看到的是他們的內心,是人所看不見的東西。那是有區別的。同樣,在人看來,每週的第一日和第七日是一樣的,沒有什麼區別,除了神誡命的吩咐之外。但這是重要的區別,是生死之別。

主啊,求祢潔淨我心,因為我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,亞倫的兩個兒子,表面上看,他們是因為違背了獻上聖火的條例而遭滅亡,但是其實,他們的心是已經偏離了神,已經墮落了。求祢幫助我,提醒我,使我能保守我的心。

Rev.& Dr.Andrew Tsai 蔡恩惠牧師
Bread of Life Christian Church in San Dieg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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