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day’s verse

約一 1:6-7

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,卻仍在黑暗裡行,就是說謊話,不行真理了。我們若在光明中行,如同神在光明中,就彼此相交,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。

By Rev.& Dr. Andrew Tsai

約翰壹書,乃使徒約翰所寫給作神兒女的第一封書信,被稱為普通書信之第四卷(雅,彼前,彼後,約壹——猶)。本書約寫於主後九十年以後,為約翰晚年的作品,那時耶路撒冷已經被毀,老約翰多在小亞西亞一帶作牧養的工作,是教會的長老。

按照古老的一個傳說,約翰曾以耶路撒冷為他的大本營,在主被釘十架以後,一直住在那裡,伺候耶穌的母親,直到聖城被毀以後,他就在以弗所居住,照顧那一帶的四周教會。所以本書可能就是在以弗所寫成的,其受書人沒有指明是何教會。因當時的教會已經腐敗,不能代表其實際有形的教會,故作者不提地方教會的名稱,卻向此一個別的,有真實生命神的兒女們為對象說話,稱他們為小子們,親愛弟兄,父老,少年人,兒女,等不下十餘次,非常親切感人。

所以本書不是專為一個教會,或一個人寫的,乃是一封公函,也可以說是一封家書。但總之,是為忠實作神兒女之人寫的。書信的背景與著作原因,是基督教在世上的傳佈工作,到那時已經有六七十年的歷史了,並且羅馬帝國版圖內,宗教已在許多地方大有權勢。在約翰的時代,正值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(智慧派),假道流行之時,他們是以理智自誇,以知識的貴族者自居謬解聖經,混亂教會信仰,世人受迷惑而離開教會的很多,所以約翰書寫此書來辨明真道。

本書與約翰福音的關係非常密切。約翰福音論到要叫人得永生(約廿31),本書是要叫人知道自己有永生(約壹五13),兩書通論信耶穌得生命。約翰福音給人起一信仰,而本書給人堅固信仰,這兩書,前者證明基督是神的兒子,後者駁斥不認基督是神兒子之錯誤;前者論我們是神的僕人,後者是叫我們住于父神家中;前者論到基督再來,乃關於被提方面(約十四1-3),後者論到基督再來,乃關於顯現方面(約壹三2,3);前者論到基督關於神性方面,後者論到基督重於人格方面;總之,兩書同論基督生命之道,見證獨一的真神,啟示純正的信仰。故信徒讀經時,必須兩書參照同時研讀,必能貫通明白其深意的。—李道生《新約問題總解》

這本書信的中心主旨,就是『與父相交』,我們的信仰不在於你的宗教行為,而是在於你的內心是否與你的行為相稱,而這個行為是出於你是否與天父相交?

當耶穌出來服事時,他是一個默默無名之人,他服事的時間也只有三年多,他怎麼能夠在這麼短的時間裡,證明他就是神的兒子?怎麼讓人取信於祂呢?關鍵在於,他是一個「與神相交」的人。

怎麼能與神相交?如何能持續相交?這就是本書要告訴我們的。

主啊!我要時刻與祢相交,我要住在祢裡面,如同葡萄枝連於葡萄樹。

Rev.& Dr.Andrew Tsai 蔡恩惠牧師
Bread of Life Christian Church in San Diego
3-D Life, Devotion, Discipleship, Dedicati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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