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/08/2017

【今日默想禱讀經文】民 30:2-5

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,要約束自己,就不可食言,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。

女子年幼、還在父家的時候,若向耶和華許願,要約束自己,他父親也聽見他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,卻向他默默不言,他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就都要為定。

「但她父親聽見的日子若不應承她所許的願和約束自己的話,就都不得為定;耶和華也必赦免她,因為她父親不應承。」

【今日信息】 許願 By Rev. & Dr. Andrew Tsai

阿美今年芳齡29,快要到拉警報的邊緣,但是八字還少一撇,尚未有交往的男友,父母心中焦急,經常想要幫她拉紅線,無奈阿美心中自有如意郎君的理想標準,絲毫都不肯降格以求,因為她相信時候一到,這個人一定會出現的。

 於是阿美就在心中,向上帝許了一個願,如果她能在30歲之前,遇到這個如意郎君,那她願意把她這一年的薪水,拿出三分之一奉獻給教會建堂。

 阿美的父親是個務實的人,她聽到了女兒的許願,但是她沒把握女兒能在這短短的幾個月裡,遇到如意郎君,他不希望女兒壓力太大,就隨便找個人嫁了,所以他就跟阿美說,算了算了,不要許這個願啦!慢個一兩年也沒關係啦!

 結果,果不如其然,阿美在三十歲生日的前一天,終於交了一個男友。那她要不要履行所許的願呢?

 按照聖經標準,她可以不履行這個願,因為她父親把願取消了。

 感謝主!阿美終於嫁出去了,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。時間過得很快,已經結婚七年了,但是尚無兒女,心中非常焦急。於是阿美又許了一個願,希望在39歲前能生一個兒子,好向夫家有個交代。如果上帝祝福她,使他真的在39歲前生個兒子,那她願意把兒子奉獻給主,讓孩子做個傳道人。先生雖然沒信主,但是聽了這個許願也沒說甚麼話。

 這次又真的靈驗了,她真的在39歲生日前一天,生了一個俊美的男孩。

 孩子漸漸長大,也很愛主,喜歡服事,後來大學畢業之後,就想要讀神學院來服事主,但是對於這個沒信主的老爸來說,他可是堅決反對到底。太太跟他說,我們當初有許了願,現在就必須要履行所許的願。但是先生說,那是妳許的願,又不是我的。太太說,我許的時候,有跟你說啊!你都沒說不可以,那代表你默認了。

 先生卻說,我沒表示意見,並不代表我同意。況且那時你還沒嫁前許的那個願,你不也是沒兌現嗎?那不是也都沒事嗎?幹嘛這麼緊張呢?

 他們吵得很兇,於是鬧到牧師那裏去,問牧師怎麼辦?

 牧師說,聖經裡提到這個很清楚。之前,因為她還沒有出嫁,所以父親是她權柄的遮蓋,父親取消就是取消了。但是如今她已經結婚,丈夫是她權柄的遮蓋,丈夫沒有取消她的許願,就是承認這個誓願,因此就有功效,應當履行。況且孩子也蒙神保守,自己有這個意願,為什麼不祝福他呢?

 但是阿美的丈夫很不以為然,認為我不是基督徒,我不願接受這個建議。如此,就毀了願。

 過不多久,孩子發生了一場車禍,命在旦夕,阿美想起這個願,於是跟丈夫討論,丈夫在危機中,心地也柔軟許多,於是與阿美一起禱告認罪,並許願說,如果孩子沒事,他願意讓孩子去全時間事奉神,且自己也願意成為基督徒。

 感謝神!後來孩子痊癒了,也去讀神學,丈夫也信主了,一家愉快地一起服事神。

 神並沒有要我們許願,因為她本意就是要祝福我們,並不需要我們去用條件交換,基督徒有時遇到逆境,應該相信神,並且相信凡事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。

 但是如果你信心不夠,想要許願,就記得不要毀願,否則是在欺騙神。

 主啊!我感謝祢,祢的愛永不變,祢的愛超過我們的理性所能明白的,求祢幫助我堅定對祢的信心,使我能在處順境逆境都能充滿喜樂的感恩。

Rev.& Dr.Andrew Tsai 蔡恩惠牧師
Bread of Life Christian Church in San Dieg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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